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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班研讨 | 从《红楼梦》看爱情与自由

发布时间 :2019/11/13  编辑:   资料来源:   点击次数:

作者:杨明昊(2019级电子信息学院)


小班教师:叶李老师(文学院)

红楼梦作为古典“四大名著”之一,其人物关系之复杂,爱恨纠葛之纷繁为其他作品中所罕见。而今天我们便想讨论在红楼梦的背景之下,其中人物的爱情与自由。


首先,要讨论这个问题,我们就要明确什么是爱情,什么又是自由。我想关于自由,我们在之前关于庄子的讨论中已经有初步的了解了,那么爱情呢?


爱情对我们来说看似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仔细一想却十分抽象、模糊。


譬如我看到一个女生十分漂亮,我想去和她认识,交往,发生更亲密的关系,这是十分正常的,但是这就是爱情吗?若是我和她发生了亲密关系之后就觉得索然无味,不想再联系了,这可以叫做始乱终弃,但是,难道我们之前就不是处于爱情之中吗?又或者我如果在网络上认识了一个异性,我们相互吸引,无所不聊,一刻不聊天就茶饭不思。虽然我们没有见过面,但是我们心灵相通,惺惺相惜,这是不是也可以说是某种爱情呢?

在美国心理学家和认知心理学家 罗伯特·斯滕伯格 看来,爱情由三个部分构成:激情(passion),亲密(intimacy)。以及承诺(commitment)


其中激情是爱情中的情感成分,指的是情绪上的着迷,主要包括深厚的情感和性欲;亲密是爱情的动机成分,指心理上喜欢的感觉,主要包括联络感,紧密感和喜爱;承诺是爱情的认知成分,指心理或者口头的预期,主要指决定与另一个人建立长期关系。这三种成分的组合构成了这几种爱情形式:



爱情三角形图


激情、亲密和承诺共同构成了爱情,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称其为完美爱情,正如三点确立一个平面,缺少任何一个点,这个唯一的平面就不存在。这也与我们中国人向来重视夫妻关系中的性、情、义三位一体的观点,颇为相似。


那么既然已经有了爱情的初步解释,我们便可以回到我们的主题《红楼梦》中来。红楼梦中有如此之多的恩怨瓜葛,以至于我们无法面面俱到。在此,我们只能挑选几个典型例子来管中窥豹。




87版《红楼梦》剧照


红楼梦成书于清代中叶,书中的婚嫁伦理道德观念和制度也是符合三百年前的价值取向的。虽然清代的男女对于爱情的追求与现在或许并没有太大的区别,但是所面对的社会制度的桎梏却是千百倍于当下。


在清代,媒人无比重要,无媒之恋乃奸淫狗盗。古代婚姻制度历来有“三媒六证”之说,三媒是指在男女双方家长同意的前提下,还应有媒人的介绍,其中包括男方聘请的媒人,女方聘请的媒人,以及给男女双方牵线的中间媒人;六证则指的是斗、尺、秤、剪子、镜子、算盘,以示家中粮食多少、布有多少、衣裳好坏、容颜如何、账目清否等,唯有具备“三媒六证”,才能算是正常合理的婚姻。


《诗经》云:“伐柯如之何,匪斧不克;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翻译过来就是:“没有斧子砍不成斧子柄。没有媒人娶不成妻。”足见媒人在传统婚姻中不可或缺的地位。缺少了媒人参与的婚姻,是不被祝福的。恰如薛姨妈说的:“若是月下老人不用红线拴的,再不能到一处。”例如,司棋与潘又安,贾芸和小红,他们自主恋爱的行为被视为“奸淫狗盗之流”。

所谓“三媒六证”主要是娶妻的程序,一般地,一个合礼合法的婚姻,还必须通过“六礼”来完成。


对“六礼”,瞿同祖先生有一段精彩的评论:“从婚姻的仪式上来看,没有一项仪式不在父母的名义之下举行。古人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媒氏往来议亲时自是代表婿父(家长)的,媒人决没有代表新郎前往女家求婚的。纳采时使者说某(婿父之名)使某(媒人自称)纳采,问名时说某(婿父名)将加诸卜请问名,纳吉时说某使其告吉,纳征时说某官(指女方家家长)以伉俪之重加惠某官(婿父),某(婿父)率循典礼,有不腆之币,敢请纳征,请期时说某(婿父)使某请吉日。可说无一不用主婚人的名义。自然,女方家亦由家长(女父)出面。最后,亲迎不得不由新人自己出马,但我们不要忘记了他是承父之命而去的。”由此,我们深刻地认识到,父母对子女享有绝对的主婚权。不但是择偶对象的确定,即便婚姻仪式的每个环节,都是由他们主宰、以他们的名义进行的。


所以说,在当时的社会背景环境下,尤其是红楼梦中描写的大贵族家庭中所有的婚姻都应该是由父母而非当事人做主的,也即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然而从古至今爱情都并不和婚姻直接挂钩。


87版《红楼梦》剧照,王熙凤(左),贾琏(右)


贾琏和王熙凤之间,是典型的封建包办婚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了巩固两大家族间密切的关系而进行的家族联姻,结婚之前,两人差不多是互不相识的,自然也就谈不上什么感情,和其他的封建夫妻一样,他们也是先结婚后恋爱的。


从书中不难得知,两人之间在新婚伊始是有过一段甜蜜的恋情的。然而因为两人性格不合,加之因为尤二姐之事,两人的感情终于破裂。问题在于若是在今日,如果两人的感情破裂了,自然可以商量着离婚;而在清代,感情破裂却做不得离婚的理由,于是最终两人只能貌合神离的维持着一段早已支离破碎的婚姻,王熙凤最终也逃不了给贾府陪葬的命运。


由此看来,在红楼梦中,人们不止没有爱任意一个人的自由,也没有不爱而离开的自由。所有人都是在宗法礼教的框架下过着自己的感情生活,在这一前提下,不难想象若是我们身处红楼梦中,能找到一个真心相爱的人是多么难能可贵的。

87版《红楼梦》剧照,林黛玉(左),贾宝玉(右)


再看红楼梦的主角贾宝玉。贾宝玉和林黛玉是青梅竹马,情投意合。他们虽然志趣相同,心灵相通,都是超脱之人,但是林黛玉出身于没落的官宦世家,无依无靠,无法给贾宝玉及贾家提供助力,再加上身体极差,显然不是贾母眼中的合适儿媳人选。贾宝玉或许离经叛道,却终究是大贵族家的公子哥出身,无法摆脱家族的束缚。于是在一个父母做主的年代,两人终究无法有情人终成眷属。


87版《红楼梦》剧照,贾宝玉(左),薛宝钗(右)


反观贾宝玉和薛宝钗,虽然贾宝玉对薛宝钗一见倾心,却终究发现薛宝钗和自己不是一路人,薛宝钗所希望的更多是世俗的功名利禄,而这些恰巧是贾宝玉所丝毫没有兴趣的。薛宝钗和贾宝玉的结合最终也只是出于父母之命,而非贾宝玉自己的意志。薛宝钗虽然得偿所愿,却最终得不到贾宝玉的真心相爱。


正如《红楼梦》第五回中《终身误》所言:“都道是金玉良缘,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


对于贾宝玉来说,虽然被安排了薛宝钗作为妻子,却最终难以忘记林黛玉这一意中人。还是“到底意难平”。

在宝、钗、黛三人的悲剧中,如之前所提到的罗伯特·斯滕伯格的爱情构成理论,贾宝玉和林黛玉之间虽然有了激情和亲密,却最终缺少了承诺,只能称为浪漫之爱而不得始终。这既是因为家族及社会规则的制约,也是因为贾宝玉于林黛玉自身出身于官宦世家,没有眼界和勇气去打破世俗道德的桎梏。他们虽然在思想和交流上不像普通男女那样受限,却最终在结合上得不到自由,落得一死一出家的悲剧收场。


而对于贾宝玉和薛宝钗来说,虽然贾宝玉对于薛宝钗没有激情,却不乏亲情。加上家族强加给他的承诺,可以说双方之间存在伴侣的爱。如果没有林黛玉,也许双方的“金玉良缘“也可以成为一段佳话。虽然贾宝玉在这一段关系中是一位受害者,然而薛宝钗又何尝不是受害者呢?


对于薛宝钗来说,她同样没有爱别人的自由。正如贾宝玉说她“浊口臭舌,钓名沽誉“,由于她的出身而形成的价值观,她天生地爱不上平民百姓,就只有贾宝玉是符合她心目中人生伴侣的人选。如果我们放到今天来看,一个有钱人家的女儿和一个普通家庭的男孩谈恋爱是及其正常的事情。然而对于薛宝钗来说,她无法把社会背景和身份地位排除在爱情的考虑范围之外。薛宝钗恋爱的自由在被家族控制之前就先被自己的价值观给桎梏了。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是超脱世俗之外的,是清澈的爱,是灵魂的爱。而宝钗之间的爱,除了是单相思,也是掺杂了世俗的爱,既在思想上不自由,也在灵魂上不自由。


87版《红楼梦》剧照,宝(右),钗(左),黛(中)


可以说,现实中的不自由造成了林黛玉,贾宝玉之间的悲剧,而精神上的不自由,才是宝钗间悲剧的根源。


假使主人公生活在现代,则林黛玉和贾宝玉就没有来自家族的阻力,薛宝钗也许也可以爱上其他适合自己的人。


我们生活在一个较《红楼梦》而言无比自由的社会,我们可以自由的恋爱,自由的结合,自由的分手。但是我们也会和红楼梦中的主人公一样面对各种各样的爱恨情仇。红楼梦中的主人公们的爱情多因为时代的局限,社会的压迫,家族的桎梏而以悲剧收场。但是当我们面对类似的选择之时,我希望我们可以凭借自由的意志,避免红楼梦中的悲剧收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也祝愿各位同学在未来的人生中收获激情,亲密和责任并存的完美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