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锋,哲学博士,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教授,院长,兼任国际美学协会执委会委员、中华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中国美协策展艺委会委员、教育部艺术学理论类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从事美学理论、艺术理论、艺术批评、展览策划、剧本创作等方面的研究、教学和实践。出版《艺术学通论》等学术著作14部,《艺术的语言》等译著7部,主编Aesthetics and Contemporary Art, International Yearbook of Aesthetics, Vol.12,在《哲学研究》、《文艺研究》、《北京大学学报》、Philosophy East and West、Journal of Aesthetic Education、Filozofski Vestnik等期刊发表中英文论文200余篇,策划“第54届威尼斯国际艺术双年展中国馆”、“第一届中国新疆国际艺术双年展”等重要展览100余次,创作音乐剧本《穿羊皮袄的男高音》(改编为电影《一夜成名》)、《大红灯笼》(改编自苏童小说《妻妾成群》)等7部。
通识大讲堂第十五讲:美学与美好生活
2019年5月16日上午9:00,通识教育大讲堂第十五讲在武汉大学樱顶老图书馆拉开了帷幕。北京大学艺术学院院长彭锋教授指出学习美学不仅使我们掌握关于美、审美、艺术等方面的知识,而且可以促进我们通过追求美而拥有美好生活。然而,美是什么呢?它是那么清楚明白又让人欲辨忘言。本次讲座将通过对美的分析,引导出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美育不是增加实际的知识,而是做美好生活的练习。构成美好生活的要素与其说是“真、善、美”三个名词,不如说是“生、爱、乐”三个动词。
本次讲座由武汉大学通识教育中心主任、武汉大学《人文社科经典导引》首席专家、文学院教授李建中老师主持,讲座开始前,李建中教授向彭锋教授赠送了通识教育大讲堂主讲人纪念证书。
什么是美学?
“美学”词源来自于希腊“aisthesis”,原义为感觉或感性认识,是把心和直觉作为内感官,同时将文学艺术等作为外感官进行研究的学问,其区别于哲学的部分在于,哲学不把外感官作为研究对象。德国美学家鲍姆嘉通于1735年首先在希腊语以外使用这一词汇。“aesthetic”传入中国时首先被传教士罗德华译为“佳美之理”,后德国传教士花之安于1875年著《教化议》一书,正式使用“美学”。关于此翻译,有学者提出异议,认为“美学”限制了这个学科,因为该学科的研究范围不仅仅局限于“美”,而应该是“对广大的感性认识领域的关注”,故而应该译为“感性、演绎”。但彭锋教授表示,“美学”的翻译不存在问题,美学可以理解为“science of beauty”,其主要定义包括关于美的科学或哲学、关于感性认识的科学或感性学与艺术哲学。
美学研究三对象则为美、感性认识与艺术。彭锋教授指出美是感受、认识,是说不出来的,只能体会,而不能分享;我们应当追求美本身,而不是美的知识,因为知识是有限的,但强大的美对人感受的刺激与调动却是无限的。彭教授巧妙地以恋爱做类比,当我们谈恋爱时,我们享受的是恋爱本身的快乐,而不是先获取恋爱的知识再去恋爱;美的天然存在与无限延展性使得我们可以不瞻前、不顾后,而只用感觉去面对。
什么是美?
美是清楚明白的现象。其清楚明白之处在于:当我们看到古希腊人体雕像时,我们自然的反应就是美,而当我们看到古埃及彩色线刻时却会感到奇怪。如果让一个小孩子进行选择,他/她也会认为古希腊人体雕像才是美的。其原因就在于古希腊把美作为追求和理想化的存在,而古埃及文明却不倾向于此。
影响审美判断的主要因素是生物法则、文化习惯与个人策略。生物法则通过人类共同的遗传基因作用于审美判断,并且导向着审美判断呈现出越来越明显的全球化。在埃及与中国河北发掘出的陶罐,其器型与纹样存在着高度相似性;但是,基于古代交通不便、文化不通的事实判断,便可以合理推测是共同的文化基因使相似的器物在远隔万里的两地出现了。而在现代美学实验当中,在各国进行投票调查,发现不同国家人民最喜爱的画与最不喜爱的画都具有相似性,而人们最喜欢的画中都呈现了东非大草原的风景,基于大数据调查结果,便可以提出合理猜想与假说,是人类共同的祖先让人们在进行审美判断时有了相似的取向,美的判断在进化之中形成了,使审美判断的共性有了必然性。文化是可以改变的,但其有着根深蒂固的部分,彭教授在稍后的提问环节中指出这种审美判断的共性可以应用于产品设计之中。文化习惯对审美判断的影响则来源于中西审美观的深层差异。西方注重表现永恒形式,用数理作为依据,追求恢弘,走向极致后是极致的写实或抽象,注重结构象征;中国则在形神取舍中更注重神,用衣冠来表现“神”,以气象作为依据,追求平淡,维持中庸,更重视气势神韵。
日常生活审美化
经济生活审美化表现为符号具有价值,科学技术决定产品的质量,经济运作决定产品的价格,美学决定产品的符号价值;消费符号价值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消费方式,生活方式本身也具有符号价值。动植物世界的审美化在于基因技术的进步使得品种改良美化成为可能;社会现实的审美化在于日益发达的传媒改变了社会现实,而社会现实经过传媒的叙事之后被故事化、审美化了,传媒对人的生活发生了实质性的影响,人们开始模仿传媒故事将日常生活故事化。在提问环节中,一位来自新闻与传播学院的同学提出疑问,在她的理解里,传媒把现实艺术化与审美化存在不同,以流行的“沙雕”文化、土味情话为例,不是求美,而是求奇,而彭教授更详细地讲解了这一点,即使事件真实,用不同的方法来报道节目效果也是不一样的。以律师辩护为例,同样的事实却会在不同的呈现方式中展现差异,这也可以说是法律审美化,把故事愿望渗透到现实中即为社会现实的审美化;在今天这个全面审美化的时代里,伦理生活的审美化则呈现为做一个好(good)人远没有做一个美(beautiful)人有吸引力,并且人们可以用虚拟的形式来实践自己的生活。
对审美化的批判。西方马克思主义批判审美化只不过是一种新的、更巧妙的控制形式,在表面的自由和轻松愉快背后隐藏着政治的控制、资本的控制和技术的控制。而审美化普遍采取平均美的标准,实际上是以美的名义扼杀审美敏感力,恰如弗朗西斯·福山在《我们的后人类未来》中写到的“美的荒原”。
美好生活三要素
摆脱平均美的追逐的最好方式,是恢复不可定义的美的本来面目,对于不可定义的美的欣赏,不可能给我们关于真善美的确定知识,但能够培养起我们面对真善美的三种行为方式:“生、爱、乐”。鉴于关于真善美是什么的问题处于无休止的争论之中,因此美好生活的三要素实际上是生爱乐这三种具体的行为方式,只要一个人做到了“生爱乐”,他/她就拥有了美好生活。
类似于《审美教育书简》,“生爱乐”的关键就在于形成生活方式,而不能在空洞的知识当中活着。我们应当做的是先去追求美,才有机会真正知道美。生是一种“创生”,生比灭优先,是去专注于眼前的、现在的事;爱是一种“融合”或“结合”,爱比恨优先;乐则是我们应当有的基本生活态度,乐比忧优先。审美教育如果有意义的话就是使人获得个人化的生命。在现实人生中,审美经验是一种最能体现生爱乐的经验,所以我们常说审美创造(生)、审美移情(爱)、审美愉快(乐)。在这种意义上,我们说审美化的生活是一种美好生活,艺术化的人生是一种美好人生。一个拥有美好生活的人是一个生动之人、豁达之人、快乐之人,是一个充分展示自己内在气质之人,因而是一个具有完整人格和独特风格之人。美好人生是一些同样的不一样的人生。
讲座的最后,一位同学问道,“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中日常生活具有实用和功利特点,而审美却是无功利的,因此审美是否与审美化不同?审美化是对审美的期待吗?”彭教授指出,日常生活的审美化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发生的,从前人们斤斤计较的事变得不重要了,比如更加关注建筑的外观而不再是功能,国家大剧院对外观的投资占总投资的百分之七十以上。更重要的是,美学使功能指向切换了,让人不再执着于用一种视角看待事物,是对生活的简化,让人能够“松绑”而更好地享受生活。
讲座结束了,但彭教授带给我们的关于美学与美与生活的思考还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