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助教制度在学校课程教学与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作用,提升研究生的教学能力、学术交流与表达能力、综合素质与培养质量、奉献服务意识,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学习过程中的主动性、创造性,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管理实施细则》(武大研字〔2021〕2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教研〔2014〕6号)、《武汉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武大研工字〔2019〕12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为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部分本科课程遴选研究生助教,共同推进“大班授课、小班研讨”课堂教学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公共数学:110人
(二)公共物理:32人
(三)弘毅英语:14人
(四)基础通识课程:《人文社科经典导引》86人、《自然科学经典导引》38人
二、招聘条件
(一)武汉大学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性端正,敬业奉献。
(三)成绩优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四)同等条件下,有助教经历、具备相关教学经验或学生学术社团工作经验的申请者可优先考虑。
(五)公共数学、公共物理和《自然科学经典导引》课程助教的申请者应有理学、工学或医学学士学位;弘毅英语的申请者外语专业优先。
三、工作职责
助教岗位的基本职责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参加培训。参与学校安排的助教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二)协助备课。助教应协助任课教师完善教学大纲、收集教学资料和文献、优化课件制作、参与教学设计等工作。
(三)课前准备。助教在上课前提前抵达教学地点,做好教学设备的调试或实验器材的准备及其它课前准备工作。
(四)听课和课堂教学辅助工作。助教应根据主讲教师要求随堂听课,了解教学进度、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做好考勤记录,观察教学动态,并协助任课教师处理有关教学事务;在教学过程中不得进行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得擅自离开。如有特殊原因无法随堂听课,应提前向任课教师请假。
(五)讨论课组织。助教应按任课教师要求设置讨论主题,布置讨论任务,指导学生做好讨论准备,协助开展课堂讨论。
(六)教学信息反馈。助教应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协助任课教师为学生解疑释惑,提供学习和研究指导,主动收集学生对课程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
(七)作业批改和考试组织。助教应按照任课教师的要求收发并协助批改作业,对于作业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任课教师和学生反馈。协助组织课程考试,维持考场秩序,在任课教师指导下协助评阅试卷和登录成绩,做到客观公正,遵守保密要求。
(八)完成主讲教师及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安排的其它教学辅助工作。
四、岗位管理与劳酬发放
(一)岗位管理
原则上,担任公共数学助教的研究生一学期承担的课头学分总数不得超过6,担任公共物理、弘毅英语、《人文社科经典导引》、《自然科学经典导引》助教的研究生一学期只能承担一个课头的工作。
(二)研究生助教劳酬
助教岗位津贴标准为:硕士研究生25元/小时,博士研究生30元/小时。
根据各课程助教岗位职责不同,不同课程助教岗位工作时间计算方式不同,具体标准如下:
公共数学工作时间按课程学时数(1学分对应16学时)的1.5倍计算,即1学时的课程,助教的工作时间一般为1.5小时;
公共物理工作时间按课程学时数(1学分对应16学时)的2倍计算,即1学时的课程,助教的工作时间一般为2小时(含随堂听课的时间);
弘毅英语、《人文社科经典导引》、《自然科学经典导引》工作时间按课程学时数(1学分对应16学时)的3倍计算,即1学时的课程,助教的工作时间一般为3小时(含随堂听课、讨论课准备及组织的时间)。
助教劳酬原则上按学期发放。
(三)研究生助教考核
分三方面进行:1、自我评价。学期结束后,助教应提交个人工作报告或工作心得进行自我考评。2、学生评价。学生对助教该学期内的工作情况打分评价。3、任课教师评价。任课教师根据助教的课堂出勤率,课堂组织与掌控能力,讨论引导能力,材料查找、挑选与整理能力等方面进行考评。
学校综合三方评价,根据助教的工作量和完成度对助教的工作进行总评。
(四)研究生助教奖励机制
考核总评情况排在该学期全体助教前20%的人员可被授予“武汉大学优秀助教”荣誉称号,并获得奖励绩效1000元。
五、申请流程
(一)第一阶段:2022年6月27日-2022年7月7日
研究生助教由申请者个人在网上填写“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武汉大学本科课程研究生助教申请表”(微信二维码见下,每人仅限填写问卷一次,多次报名无效)。
(二)第二阶段:2022年7月8日-2022年7月15日
学校审核研究生助教报名情况并公布初选结果;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可根据下学期教学任务调整助教岗位数及人数。
(三)第三阶段: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前
学校组织研究生助教培训,未获得研究生助教培训合格证书的申请者须参加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持合格证书的申请者经课程开设学院审核后,方可担任助教。
六、其他
本通知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22年6月28日
转载自 武汉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武汉大学通识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