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开展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担任课程助教工作的通知(武大研函[2017]3号)》(见附件)要求,学校决定从2018级新入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起,将担任课程助教列入培养必修环节和毕业审核条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参加至少1门课程或1个学期的课程助教工作。学校拟于今年9月发布具体工作通知,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复试期间,提前向博士生候选人宣传此政策,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武汉大学关于开展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担任课程助教工作的通知.doc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