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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关于申报第二批“武大通识3.0”核心通识课和一般通识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6/25  编辑:   资料来源:   点击次数:

武汉大学关于申报第二批“武大通识3.0”核心通识课和一般通识课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贯彻落实“成人”教育理念,根据《武汉大学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武大字〔20162号)、《武汉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通识教育的实施意见》(武大本字〔201645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将进一步加强通识教育,重构通识课程体系,分为“中华文化与世界文明”、“科学精神与生命关怀”、“社会科学与现代社会”、“艺术体验与审美鉴赏”四大模块,包括核心通识课和一般通识课。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核心通识课。核心通识课按照四大模块分别设立,构成各模块的核心观念、核心内涵和核心要素。核心通识课需按附件1中拟定的课程名称申报。

2.一般通识课。一般通识课按照四大模块分别设立,较之核心通识课,其覆盖面更广,课程门类更多。一般通识课可按附件1“课程举要”中所列课程名称申报,或依据通识教育理念和课程群组自拟课程名称。基础通识课涉及的经典(详见附件1)可单独申报一门一般通识课。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在武汉大学本科生院教学评审系统进行(网址:http://202.114.74.134/jxps)。学院根据自身情况,推荐有较高学术造诣和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团队申报附件1所列核心课程或一般课程。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课程须符合武汉大学通识教育“博雅弘毅、文明以止、成人成才、四通六识”十六字理念,有利于加强对学生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的培养;有利于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掌握科学的方法论;有利于促进不同学科领域的交叉渗透和知识融通。

2.能体现学科、技术和产业最新发展的课程,同时纳入创新创业课程管理。

3.为保证通识课程建设质量,通识课程须保证2学分。

4.为保证通识课程持续性建设,申报主持人必须组织教学团队,按期开设课程。

5.除公共基础课外的所有通识课程(包含2016年申报的通识课程)都必须按照通识课程分类重新申报,已获批建设的第一批“武大通识3.0”课程不用再次申报。没有申报的课程将无法在新培养方案中体现,即新的培养方案实施时未重新申报的课程不能面向2018级及以后学生开课。

6.学校鼓励跨学科、跨学院多教师联合申报,并对此类课程将给予优先立项建设。未参加通识教育培训并获得证书的教师不得申报。

四、申报程序

1.各单位将计划于201875日前将申报课程数量报送本科生院,本科生院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生成网上申报平台邀请码,申报教师于201878日前登录网上申报平台提交申报材料(附件23)。联系人:黄舒,联系电话:68753841

2.武汉大学通识教育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以确定开课资格,通过评审的课程方可纳入培养方案。

五、通识课程管理与经费支持

1.在武汉大学通识教育委员会的宏观指导下,从学校通识教育中心与学院二个层面做好通识课程管理工作。

2.学校加强通识课程经费的支持力度,核心通识课建设经费20/门,一般通识课建设经费5/门。学校将提高通识课程课酬,所有课酬作为专项经费划拨。

3.课程建设周期为三年,课程建设经费分年度划拨,建设周期内按年度进行考核,通过考核的课程划拨经费继续支持建设,未通过考核的课程取消课程立项并停止经费划拨。

4.立项的通识课程要提供中英文版课程名称和教学大纲。

5.学院加强通识课程管理工作,提供充足师资,做好课程建设服务工作,以保证通识课程立项后的持续建设。

6.学院对于通识课程的管理情况将被纳入年终教学评估,作为一项重点指标。




  附件1:“武大通识3.0”课程简介.docx 

  附件2:“武大通识3.0”课程申报表.doc

  附件3:“武大通识3.0”课程教学大纲.doc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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